谈谈民营企业工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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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9 22:29:06 |
伴随着民营企业大规模扩张,其吸纳的就业职工数量急剧增长,如何把这部分职工组织起来,纳入到工会组织体系之中,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成为中国工会发展最迫切的工作任务。十几年来,民营企业中的工会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率持续上升,工会在民营企业职工群众中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这为工会组织拓展工作领域和取得更大成绩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民营企业组建工会的必要性
伴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党和国家愈加关注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状况,对工会在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新形势下,民营企业组建工会具有必要性。
(一)组建工会有利于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要。工会作为经济矛盾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作为劳资矛盾的平衡者,自然在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负有重要的责任。在当前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工会怎样才能更好地履行基本职能,发挥应有作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企业,是我国工会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二)组建工会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005年12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工会的基本职责是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消除企业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工会自身具有广泛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融入职工群众之中,了解职工的所思所虑,关心职工的喜怒哀乐,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赢得职工的信赖。
(三)组建工会有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工会一方面可以把广大员工的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抓好生产经营中的群众工作,支持和不断发展完善一切有利于调动、引导、发挥、保护广大员工积极性的工作和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经济活动的主体;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活动,以特有的手段和方式渗透到生产经营工作中去,积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创造性,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民营企业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大部分民营企业能够贯彻和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关心职工的全面发展,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总体比较稳定,职工的基本劳动权益能得到较好保障。但在不少民营企业,却还存在着业主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工会组织不能充分发挥维护作用,工会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这种状况反过来影响了工会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着工会职能的履行。
(一)在强资本面前,工会组建工作力不从心
目前来看,还有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并未建立工会组织,大部分的民营企业职工也没有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民营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任重道远。民营企业组建工会存在较大难度。一方面,部分企业主担心成立了工会组织,工会按工会法规定为职工争取权利和利益,从而增加劳动成本和管理的难度,因而对地方工会提出的建会要求采取抵触态度;另一方面,一些民营企业的职工来源于农村,受知识和阅历的限制,很多人对工会的职能与作用并不了解,对组建工会并不感兴趣。这种情况降低了地方工会进厂开展工作、快速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种努力的效果。
(二)“工会热,政府冷”的现象比较突出
所谓“工会热,政府冷”是指工会组织对在民营企业建立工会组织非常热心,而一些地方的地方政府却缺乏相应的积极性、主动性。这种状况不仅反映了工会组织与地方政府在对待民营企业建立工会组织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在实际的操作方面直接影响了工会组建的进程与质量。“沃尔玛拒建工会事件”充分反映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随着沃尔玛拒建工会的消息见于报端,人们开始注意到,拒建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并不仅仅是沃尔玛一家。美国柯达(厦门)有限公司、美国戴尔(厦门)计算机中国公司、深圳富士康集团公司,以及多数省的麦当劳、肯德基,这些响当当的外资企业都未在中国建立工会组织。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却可以堂而皇之地不遵从中国的法律和管理规则。然而这些不依照中国法律办事、无视中国法律的企业,为何又能在中国畅行无阻?其根本原因不是工会组织不作为,不是中国人不懂法,而是政府不作为。长期以来,社会上对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存在着片面认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被作为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二者之间的唯一原则,导致对经济问题的考虑优于对社会问题的考虑,在很多地方甚至演变成将GDP增长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唯一指标。在这种发展观和政绩观的指导下,很多地方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最大的追求目标,而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善提高工人待遇,通过劳动监察发现和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却被错误地看作是影响投资环境,从而有意无意地予以忽视。
(三)民营企业职工权益受侵害现象大量存在
一些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民营企业,当然也包括少数建立了工会组织的民营企业,由于企业主法律意识与民主意识都比较淡薄、素质较差,往往对职工劳动者巧取豪夺,肆意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致使各种恶性侵权事件屡屡发生。职工合法权益屡受侵犯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在人身权利方面:以非法拘禁或其他手段,限制职工的人身自由;雇用打手、使用警械“修理”不听话的职工,造成职工的身体伤害甚至死亡;使用淘汰的机器设备,危险施工、盲目生产,酿成各种恶性安全事故,造成职工的人身伤亡。在经济权利方面:分配不公。企业效益好时,经营者收入与职工的收入差距悬殊,相差十几倍的已不鲜见。企业效益不好时经营者收入却不同效益挂钩,而职工收入却往往以效益不佳为由被克扣减少。一些民营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长期不给职工加工资,有的把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核定为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劳动权利方面: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一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对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约定;二是合同的内容不对等,过分强调企业的权利和职工的义务;三是签订的劳动合同全由企业掌管,职工对合同上的规定说不清楚,发生问题全由企业一方说了算,有的企业甚至私改合同,将合同期由长变短,让职工提前下岗。
(四)工会自身建设现状很难适应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
部分工会干部素质不适应工会工作要求。主要表现为“三不为”:“不愿为”、“不会为”和“不敢为”。一些民企工会干部认为“端老板的碗当然要受老板管”,在工作中不敢理直气壮维护员工的利益。
工会工作形式主义比较普遍。民营企业工会中的形式主义,主要是指建立了工会组织并建立了相应的维权制度的企业,工作缺乏实际内容、工会维权能力薄弱、职能不能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的现象。民企工会流失严重,动态管理尚未跟上。由于市场自发调节的作用,每年有大量的民企,特别是小型民企废业,由此带来民企工会每年流失量比较大。
三、改善民营企业工会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
首先,必须坚持以职工为本,在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拿出新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包括亿万职工群众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广大职工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神圣职责,是工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切入点。只有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广大职工充分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调动他们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创造性。
其次,必须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已经取得了骄人成绩和进步,同时也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只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才能不断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把民营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利于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大力宣传教育,使民营企业主认识到组织工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共谋企业健康发展的关系,从而得到民营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们要以贯彻落实的《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提高企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首先,工会工作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发展以及保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真正发挥工会职能。
其次,加大创新力度。一是要在理论上创新。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究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不同企业文化背景下工会工作的特殊规律,更好地指导民营企业工会工作实践;二是要在工作思路上创新。要转变传统管理思维、改革传统管理方式,充分认识、及时适应和正确把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特点,积极引导其尽快实现劳动关系的规范、有序、协调、和谐、稳定。
(四)加强对民营企业劳动者的教育
在民营企业劳动者当中,目前有不少人对工会以及工会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并不十分了解。加强广大民营企业劳动者参与工会及运用工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方面的教育势在必行。
总之,我们要积极加强民营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长期共存、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蓄力量、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程延园.劳动关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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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彦宁,陈兰通.2007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报告[R].2007.
[4]愈莉红.工会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J].工会理论研究,2008(5).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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